镇江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并报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镇江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中学教师、46名小学教师、3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至1999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镇江新区2017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4月17日9:00-4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4月17日9:00-4月20日18: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4月17日9:00-4月2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4月20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月24日10:00-16: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其中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3日-5月4日。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