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江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一、基本情况
江苏省镇江新区是一颗镶嵌在长江南岸的璀璨明珠,又称“宜地(宜居、宜创、宜商、宜游之地)”,提出“人在宜地创享生活”的文化主张,一直坚持改革创新,不断追求卓越,凭着争先创优的胆识与勇气,成功跃进国家级开发区第一方阵。伴随着经济建设的腾飞,新区教育由弱变强,从有到优,经历了“三年大变样”、“三年大提升”、“三年大跨越”的华丽升级,基本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职院校公民办并存的完整教育体制。先后被命名为“江苏省义务教育均衡示范区”、“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
办好每一所学校,成就每一位教师,发展每一位学生,是新区教育人坚持不懈的追求。你是“宜人”,我是“宜地”;你欲乘风破浪,我正求贤若渴;今天我来,欢迎你往。
二、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三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镇江新区管委会(镇江市大港金港大道98号)1号楼5楼1520室。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1.《镇江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或至报名现场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需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聘所需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6.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可减免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初审,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截止后,新区社会发展局汇总填写《镇江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报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备案。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到镇江新区管委会(镇江市大港金港大道98号)1号楼5楼1520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