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专业结构,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相关规定,经研究,计划为我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一批免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甘肃省籍应、往届免费师范毕业生,以及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跨省应、往届免费师范毕业生。计划招聘至少30名,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2.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具有教师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免费师范生招聘报名工作由市招聘工作专家考核组统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现场填写《嘉峪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和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具体为:
1.面试
通过观察、提问、查阅有关证书等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所学课程、学习成绩、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等。
2.试讲
试讲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中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招聘工作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3.综合成绩评定。面试和试讲总分各100分。综合成绩按面试(30%)、试讲(70%)的权重比例评定最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
考核合格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
(四)体检
由市人社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结束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拟聘人员中的2017届学生毕业后,由市人社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嘉峪关市人社局、嘉峪关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落实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四)咨询联系电话:
五、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峪关市人社局、嘉峪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