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试教育公共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核算成绩)。笔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7年5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成绩发布:5月16日前在单县教育信息网站上发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相应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招聘岗位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单县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布。
面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重点考察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及教学组织能力,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需展示技能特长。参加定向岗位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以教育理论、教育教学技能为主。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单县教育信息网站。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单县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的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职位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单县教育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5年。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其他
1.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单县教育信息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由2017年单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4678109(单县教育局)。
0530-4190208(单县人社局)。
单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