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公告
2017年,闽侯县学校通过福建省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招聘109名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其中中学教师26名、小学教师67名、幼儿园教师16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闽侯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专业要求对应《2017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本次各岗位均不面向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招考。
二、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报考1个学科岗位志愿(如:闽侯县小学语文学科岗位)。
(二)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报名办法
我县2017新教师招聘各岗位列入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均采用网络报名办法,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24日(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闽侯县教育局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大专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简历要如实填写,连续写到2017年3月。要求由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报考岗位情况”栏中的“应聘考生岗位备注”中如实注明“本人尚未就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最高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经用人单位签章的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责任。
(三)报名材料
1.通过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报名系统提示提交报名材料。
2.闽侯县教育局公告附表所列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属非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3月24日(含)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允许2017年7月15日前提供)。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17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告知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22986401,传真22986401)。否则,因变更电话号码无法联系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报名资格审核
由闽侯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因网上报名仅凭应聘人员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及录聘资格,应聘人员本人须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五)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指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分数,百分制合格线应达60分),分岗位学科志愿,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若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百分制)、面试成绩应达80分(百分制)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试办法
(一)招聘办法
各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本公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按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规定。
2.笔试时间、地点
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为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3.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闽侯教育网(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hedu.gov.cn/)《教育公告》栏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