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昭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简章
为全面普及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加强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吸引更多高学历、高水平、高层次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大力推进学前双语教育事业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68名,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昭苏户籍(含户口不在昭苏的昭苏户籍人员配偶)或生源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等院校毕业生,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详见附件1)。2017年毕业的在校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后可报名,并确保聘用后2017年4月初上岗。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三)招聘岗位条件
1.专业要求:详见《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含特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户籍:户籍限2017年2月1日(含当日)以前迁入落户人员(含户口不在昭苏的昭苏户籍人员配偶)。
3.性别、族别见职位表;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2月1日至1999年2月1日期间出生);
5.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的考生,普通话等级测试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水平,并持有相应等级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民考民考生,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以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6.被行政事业单位开除、解聘、辞退、辞职的人员。
凡在招聘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17年昭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17年昭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职位表》在昭苏县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发布(http://www.zhaosu.gov.cn/index.htm),敬请查阅及下载。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2日-2017年3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999-6029567、0999-6022508
3.报名地点:昭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警卫室)。
4.收费标准: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考务费共95元/人;
5.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职位类别报名。报名时考生需带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或MHK等级水平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户口不在昭苏的昭苏户籍人员配偶要出示配偶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考试前提供相应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事部门会同县纪委、教育局等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上述各类证件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附件2《2017年昭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并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照)下载地址:昭苏县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发布(http://www.zhaosu.gov.cn/index.htm),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