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宁德市2017年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以各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条件应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
3.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7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课程成绩单。
5.面向地区:福建省,指2017年3月24日前已具有福建省常住户口的人员;福建省内本科以上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福建省生源在省内外高校毕业的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生。
6.符合《2017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附件1)中各岗位所设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现役军人;(3)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4)公办学校的在编教师;(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研究生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
报名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同时填写《2017年度福建省宁德市市属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版报送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nd2915658@163.com),并通过电话与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报名结果。
(二)本科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8:00~3月2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对象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在简历栏注明报考的岗位代码、报考学校及岗位,不填注者,初审不予通过。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招聘学校对报名者个人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复核,报名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最终复核结果以入闱面试前复核为准。
三、笔试有关事项
(一)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31个科目类别(具体见闽考院自〔2017〕4号附件),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三)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四)笔试地点:设宁德市蕉城区,具体考点、考场和每场的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五)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
2017年4月10日8:00-16日9:00,考生本人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六)笔试成绩公布:考生可于5月13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
(七)其他事项: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2017年9月1日前期满的人员)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原始笔试总分加3分)。要求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5月19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逾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