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岗位:面试方案由市教育局另行公布。
(二)本科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内容及成绩: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基本技能、片段教学、答辩等)和综合素养(即兴表达、临时问答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现场确认及时间地点:拟入闱面试人员报考条件确认时必须由本人持招聘岗位设置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录用签注的《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所报学校确认(2017届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学校所出具的证明)。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不真实的,取消入闱面试资格。各岗位入闱面试名单和各种原件的确认时间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办法、细则等将在宁德教育网(www.ndedu.gov.cn)公布。
(三)其他说明: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招聘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按40%(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60%(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若招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岗位仍空缺的,该岗位纳入7月份全省补充招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德教育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宁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学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少数岗位公开报名后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招聘信息详见宁德教育网(www.ndedu.gov.cn)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ndhrss.gov.cn)。
3.咨询电话
笔试咨询电话:0593-2915691
面试咨询电话:
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0593-2915658 13616092188
宁德一中 0593-2822408
宁德市高级中学 0593-2822078
宁德市民族中学 0593-6382120
宁德师院附小 0593-2822545
福安师范附小 0593-6578007
宁德特教校 0593-3882475
4.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
2.《2017年度福建省宁德市市属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rar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