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时间:2017年3月28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2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迟到时间超过15分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随机抽取试题,考生汉语回答。
(四)公布总成绩
2017年3月30日在额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进行公示。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2017年4月3日)
拟聘用人员经纪检、人事、教育等部门核对后在额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进行公示。
(七)岗前培训(2017年4月5日-20日)
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新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及由学校内部转岗到保育员岗位的90名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实习(2017年4月21日—30日)
新招聘教师持额敏县教科局开具的《聘用报到证》、身份证原件、规定时间赴各校报到。
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和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1.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培训或试用及聘用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每年工资总额4万元标准执行。
2.培训结束后,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额敏县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相关事项
培训住宿补贴由额敏县政府承担。
八、政策解释
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3354080
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901—3342963
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附件:2017年额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
额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6日
附件:2017年额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