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a.涵盖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县情等方面;b.计算机相关内容,要求掌握计算机技术和基 础知识;c.作文,作文主要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5日上午,公共基础知识(8∶00—— 9∶30),教育基础知识(10∶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教育基础知识》成绩×60%。
考生于7月23日-24日在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合成成绩未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人数依同职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1.文化课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方法为临时抽定课题、统一时间备课、抽序试讲。
2.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分试讲和实践操作考核两个环节,两个环节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讲的方法为临时抽定课题、统一时间备课、抽序试讲;实践操作考核(实机或实景操作)的具体办法见面试前网站公告。
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实践操作考核成绩×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报考宣城市工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总成绩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方法:
体检与考察人数依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依照《教育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依照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2.体检标准和程序: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皖教师〔2011〕1号文件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 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 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考察(含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含资格复审),由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 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 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从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规定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招聘每个环节的结果,均通过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泾县教体信息网等网站公示3天,其中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员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 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的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首次聘用合同期 限为五年。
因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2012年毕业生到签订聘用合同前未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规定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4、拟聘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不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务。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县公安、教体部门协助领导组办公室做好报名、考务等相关工作,县保密部门对涉及保密的环节进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人事、 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凡作弊或提供假材料者,一律按零分处理或取消应聘资格。
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察局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563-5102721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经事宜由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3-5102637
泾县教育体育局: 0563-5023490
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