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面试实施3天前,因面试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而产生空缺的名额,可在该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递补。递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放弃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面试为报考学科教材内容的模拟上课和评委提问。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仪表教态、分析问题、专业知识面、教育学心理学应用、教材处理、板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幼教学科需增加技能测试,面试与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有技能测试的学科按面试60%、技能40%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都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加上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各学科最后一名出现并分时,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计算。
(三)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淘汰。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考核
经体检合格,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聘用
考核结束后,各学科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职高学科的拟聘用考生由县教育局按学校需求统一分配。报考定向学科的拟聘用考生,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行选择定向学校。对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考生,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聘用。
1、在报考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参与“***”等邪教组织、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受过刑事处罚的;
3、拟聘用人员逾期不到县教育局报到的(报到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不含休息日)。
4、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县教育局统一分配的。
5、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应届毕业生限2017年8月1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限2017年8月10日前取得,护理、建筑、形象设计、机械的毕业生限2019年8月10日前取得);
6、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拟聘用人员经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核实应聘者的档案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文批准进入事业编制。如有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应聘者,已签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因此,再次提醒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聘。按规定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符招聘条件未聘用后形成学科职位空缺不递补。
新聘人员在统一分配或定向的工作学校服务期必须达到5年及以上,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新聘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574-65259687、65259627
监督电话:0574-65259620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ninghai.gov.cn
宁海县教育信息网:www.nhedu.gov.cn
附件: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