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小学教师34人,幼儿教师6人,职高教师4人,共招聘44人,具体招聘职位、指标、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宁海县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小学教师:
(1)具有宁海户籍或系宁海生源的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宁海生源是指经高考并被录取时户口在宁海(下同)。
(2)具有宁海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相一致;B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学科相一致。
2、幼儿教师:
具有宁海户籍或系宁海生源,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不限。
3、职高专业课教师:
(1)形象设计学科须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联合组织的技能大赛个人宁波市一等奖、浙江省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次;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户籍不限。
(2)建筑、护理、机械学科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为: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3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逾期不受理。地点:宁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跃龙街道人民路290号)。
2、报名提供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和原籍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经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审核通过,未通过的,向考生说明原因。各学科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其中职高建筑、护理、形象设计、机械学科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2:1,小学音乐、特殊教育学科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若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3、缴纳考试考务费。缴纳考试考务费40元。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103室(跃龙街道人民路290号)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范围为招考对应学科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后,分学科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每个学科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某个学科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该学科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的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