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石门县教育局决定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湘北职专专业课教师岗位适当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高中教师53名。其中石门一中6名,石门二中4名,石门五中4名,石门六中8名,湘北职专31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在校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在2017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技能等级证);
3.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应聘语文、英语学科的,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在2017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
5.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16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从即日起先将应聘资料(含报名表)投递至各招聘学校提供的邮箱,进行网上登记,再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现场提交相应材料。
应聘者可选择多个岗位报名参考,各招聘学校现场考试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错开。
(三)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湖南师大(具体地点待定)。如本次招聘出现岗位空缺,将在近期到其他高校组织专场招聘,具体时间及地点请登录石门县教育网或各高校网站查看。
(四)报名要求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推荐书》、实习鉴定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套,毕业学校盖章);
(3)非师范类毕业生(限一本及以上)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证明;湘北职专专业课教师可提供相应技能等级证;
(4)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
(7)石门县教育局2017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资格审查: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