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 县 教 育 局
关于招聘编制外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农村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名额,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本次招聘共有15个单位、7个学科、180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沧县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名额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没有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不良嗜好,没有不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他原因。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教师资格证。
(六)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7年毕业生也可报考),有就业报到证。除音乐、体育、美术要求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相一致外,其他学科不作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招聘网(cxzpks.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乡镇进行定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服从调剂的考生请在备注栏注明“服从调剂”。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上午9:00至2月20日下午17:00。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上手写考生信息无效),在三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含报名当天)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表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股(沧县政府院内西楼217房间)进行资格审查(最后两天报名者需在当天工作时间内进行信息确认),同时采集指纹信息。2017年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需提供由学校签发的《2017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和《就业推荐表》。未经资格审查的网上报名信息按无效信息处理。
(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在考前三天内登录沧县招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通过沧县招聘网发布)。
(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六)本次招聘,招聘人数为1名的岗位,报名人数3名以上方可开考;招聘人数2名及以上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应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的岗位,通过沧县招聘网告知,并允许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出招聘。
五、考试
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日期待定,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高中和初中知识。
笔试成绩按照所报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60分以上人员中,招聘名额2人以下的按招聘名额1:1.5的比例、3人以上的按招聘名额1: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四舍五入)。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将共同确定为试讲人选。笔试结果通过沧县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试讲
试讲日期待定,试讲时间限10分钟以内,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为沧县初级中学现行教材,试讲评委聘请外地专业教师担任,试讲顺序由本人抽签决定。试讲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