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献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解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缺员问题,根据《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县政府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350名(其中,初中教师80名、小学教师220名、幼儿教师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会同献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教体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献县户籍。非献县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含特岗教师)配偶可列入招聘范围。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资格等条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5、在公办学校任教的在岗代课教师,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由教体局出具相关手续后,可根据自身条件报考相应学段教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详见《2017年献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由县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工作岗位需求情况,做出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人社局制定《招聘公告》,在献县电视台和政务信息网(网址:www.xianxian.gov.cn )发布,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