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面向本市生源2013-2017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46个单位,拟招聘189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农村教育事业,一经聘用至少在聘用单位工作3年;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关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五)学历要求:
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初高中师资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音乐、体育学科可放宽至相关专业非师范毕业生,但需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具有大专派遣证的后取成人本科),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六)届别要求:限2013-2017年毕业生报考;
(七)年龄要求:幼儿园教师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小学教师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0日-2017年2月22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因上午报名人员较多,请考生尽量选择下午报名)
(二)报名地点:房山区教委(良乡西路9号)115房间。
(三)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1、房山区教委2017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2、户口本(复印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3、应届生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印章);2013-2016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或派遣证的复印件(需验原件),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需验原件)4、师范专业证明(盖校就业指导中心章);5、报考音乐、体育岗位的非师范专业考生和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2017届毕业生需出具相关证明);6、获奖证书;7、本人自荐材料和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