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面向随军家属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随军家属公开招聘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的随军家属。
(三)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即日起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9时至16时。
现场报名地点:密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413会议室(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现场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的证明;五年及以上中学生物教学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如果报名人数与报考人员比例不足1:5,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在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考察。采取查阅本人档案、约见本人谈话或到其所在单位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3.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五)聘用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于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六)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89038051。
附件:北京市密云区面向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