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教育科技局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襄汾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将面向社会为襄汾县汾城高级中学等十六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教师80名,其中部分岗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1:3的比例,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学校对应的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襄汾县2016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统招全日制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证为依据)。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环境;
(五)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它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说明: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出现空岗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招聘岗位并入相同专业岗位,所有报考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3、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且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类同。
四、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 2月24日8:30—12:00,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襄汾县教育科技局一层大厅(丁陶广场南侧)
2、需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及表格
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档案(或档案存放证明)、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从襄汾县政府门户网下载《襄汾县2016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报名时交《襄汾县2016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还须交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6张。
3、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每人按两科(科目一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为专业知识)收取考试费100元,报名费10元,合计110元。
4、资格审查:报名时,必须由本人亲自报名、填表,并留取指纹,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计划,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在五年内取消其在襄汾县范围内的应聘资格,并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和纪律予以处理。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人员;现役军人。
(7)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和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