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漳州市直中学教师招聘笔试时间及笔试内容(19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月6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漳州第一中学。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在漳州市教育网站公告。
4.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2007]7号执行,大学生村官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组通[2013]86号执行。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有关加分证明材料请于2017年2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截止2017年8月31日服务期满未领取考核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毕业生需提供服务地党委组织或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间德才表现、总体评价达合格的证明材料,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