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通过的幼儿教师应聘对象(审查通过后另行公布)。
二、面试时间
7月上旬或中旬(具体时间另行确定,请注意关注“德化教育网”通知)。
三、面试地点
另行通知。
四、面试内容
1.琴法(占20%,自选自带乐谱,一式六份);
2.舞蹈(占20%,自选并自带音乐CD光盘或音乐磁带);
3.现场看图讲故事(占20%);
4.简谱视唱(占20%);
5.简笔画(占20%,组织方只提供画纸,其他所需工具由考生自带)。
非自选的面试试题均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岗位拟招聘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德 化 县 教 育 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