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青州市中小学和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潍坊市生源或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专科毕业生为青州市生源或具有青州市常住户口。
(二)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28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0岁(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实施。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 7月27日- 2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青州市海岱小学(海岱苑社区南侧路口向东300米)
联系电话:0536-3822718、3235859、3200355(海岱小学)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现户口已迁到外地的考生持迁移前家庭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到报名点填写《青州市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审查合格者,现场采集信息,并交纳报名费100元(据鲁价费发[1998]211号)。
考生请登陆青州人事人才网(www.qzrsj.gov.cn <http://www.qzrsj.gov.cn>)或青州教育信息港(http://222.132.49.180:82)下载有关表格。
2、报考人员按计划只能填报一个职位(专业),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可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参加地级、省级、国家级体育比赛并分别获得前3名、前6名、前8名的高水平运动员,可报考体育专业(报名时须持获奖证书原件)。
3、报考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6日。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课,分别占20%和80%。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包括各专业大学、高中、初中课程。
(3)其他
由我省、潍坊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属“三支一扶”的,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报考职位(专业)计划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的确定:除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专业按1:3的比例确定外,其他专业按1:2的比例确定。按鲁价费发[2004] 56号文件规定每人交纳面试费70元。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面试采用讲课加技能测试的形式,除参加相应学科讲课外,还应参加相应的技能测试,具体测试内容另行组织。其他专业面试采用讲课的形式。讲课内容为青州市现行中小学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笔试结束后将及时公布各学科讲课所用教材。讲课根据各学科人数,分组进行,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备课1小时,讲课10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全部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办法
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专业,按笔试成绩占40%,讲课、技能测试各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他专业,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各专业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学历高低、笔试成绩高低、年龄小大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核
考试名次确定后,按相同职位(专业)统一录取的原则,根据名次及各专业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青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录取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计划分职位(专业)择优录取。按各专业考试名次,由考生本人依次挑选工作单位。其中,录用的硕士研究生,优先挑选普通高中职位;录用的定向考录人员及专科毕业生只能面向农村中小学就业。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的初录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须同聘用单位签订服务期不低于五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信息公布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人事人才网(www.qzrsj.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以上意见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青州市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青州市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州市教育局
201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