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县内外公开招考录用教师。
一、招考计划
今年共招考教师100名,其中本次招考教师90名(具体计划见附表),职业学校相关学科教师10名另行招考。
二、招考范围、条件及要求
报考学前教育教师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毕业,报考其他教师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毕业;本科和专科毕业生限昌乐籍或昌乐生源报考,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昌乐县内外生源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机电和图书管理的,及硕士以上研究生、2010年度退役省优秀运动员报考的,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4、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专业原则上要与所学专业一致,非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英语教师的须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考教师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非英语专业毕业报考英语教师的还须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报《昌乐县公开招考录用教师报名登记表》(可到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lrsrc.gov.cn或昌乐教育网http://www.cledu.net下载)。报名时交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交纳报名费100元(据鲁价费发[1998]211号文件)。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成立审查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考人数3倍的学科,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语文、英语、学前教育按1:2的比例核减)。
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8月25日
报名地点:昌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准考证发放:8月27日由考生到报名地点领取(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查应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水平。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研究生(需专业对口)、“三支一扶”和“村官”服务期满符合省规定加分条件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20%和80%。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主要为中专幼师专业课程内容,机电和图书管理专业知识主要为大学相关专业课程内容,其余专业知识主要为高中相关专业课程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共12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语文、英语、学前教育按2倍确定)。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主要考查应考人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技能等基本素质,试讲内容学前教育专业的为中专幼师专业课程内容,其余专业的为高中相关专业课程内容(机电和图书管理专业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主要考查应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参加面试人员交纳测试费70元(据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特困家庭毕业生凭《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交报名费和面试测试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笔试和面试成绩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受理应考人员成绩查询。
(四)录用及分配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出各学科名次(总成绩并列者,分别按硕士以上研究生、“三支一扶”和“村官”服务期满人员、特困生、其他人员的顺序在并列人员中排名,同类人员再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根据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次确定各学科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昌乐教育网和报名点公示)、体检(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资格复审,合格的办理录用派遣和编制审批手续。对经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本学科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录用教师根据本学科考试成绩排名,依次由本人在本学科计划岗位中自主选择。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考人员须同县教育局签订服务期五年的聘用合同。
整个教师招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弄虚作假的,取消有关考生的招考录用资格。如有违背招考录用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相关考试通知、成绩公布等信息将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lrsrc.gov.cn)和昌乐教育网(http://www.cledu.net)发布。
监督电话:0536—6221449 (中共昌乐县纪委)
咨询电话:0536—6235279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6—6221856(昌乐县教育局)
附:
附:1、考选录用计划
昌 乐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