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6岗位面试形式为讲课,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3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10分钟。讲课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操守、言语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教学组织能力、仪表仪态、职业技能技巧等。37-45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举止仪表等。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01-36岗位不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招聘名额。开考前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有关考生可以退费弃考,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的规定,37-45岗位如实际报名人数不达1:1比例的,则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人员需提供由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忻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所在县(市、区)、市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盖章,并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证书》,“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1月25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不足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档案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因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须满五年,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动。
八、聘用审批
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报告附拟聘用人员名单,内容含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招聘名额、岗位排名。领导签字后办理入编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按照表格要求存档备案。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是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九、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精神,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加强招聘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操作规定办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可能影响招聘结果的工作,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要加大对招聘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取消考试资格、取消招聘资格的处理。
公开招聘是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办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本次的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350—8222095原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条件咨询电话:0350—8223130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0350—8223084原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50—3022139、3303270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350—8223882原平市监察局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