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从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选。
2.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应有所在院校公章)
三、要求
(一)应聘者须按面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招聘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材料;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有效证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废。
(三)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公开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含试用期1年)。
四、报名邮箱地址及咨询电话
丹东市第一中学网站网址:www.ddyz.net
丹东市第一中学报名邮箱:ddyzjwc@126.com
丹东市第二中学网站网址:www.erzhong.net
丹东市第二中学报名邮箱:ddezjiaowuchu@126.com
丹东市第四中学网站网址:www.lnddsz.com.cn
丹东市第四中学报名邮箱:ddszzp@163.com
咨询电话: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5-3192726
丹东市教育局人事处0415-2305583、2526100
丹东市第一中学0415-2397561、2397760、2027457
丹东市第二中学0415-2305481、2391811
丹东市第四中学0415-3778902、3778991
附:1.丹东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2.丹东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荐表
丹东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