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桂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桂阳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0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月6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1月6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7年桂阳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4)报考专业参考《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桂阳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桂阳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桂阳县在编教职工及特岗教师;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网址。http://www.rsks.czs.gov.cn。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6日8:00时至2017年1月10日17:00时。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170*130像素,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月16日至1月17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17年1月12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1月14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高中、初中、职校(语数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20%)和学科专业知识(80%);小学、特校、职校(专业课)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相应的教育基础知识(10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2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在面试前,由桂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非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