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采用试教(上微型课)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成绩。面试评分按百分制计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形成考察报告。
(七)考生选择聘用单位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桂阳县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2017年桂阳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考察报告、综合成绩汇总表等提交桂阳县人社局进行审查。
审核通过后,由桂阳县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桂阳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桂阳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名单确认文件由桂阳县人社局报送郴州市人社局备案。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4.面试之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择岗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环节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为确保招聘实效,在招聘公告发布到指定官方网站的同时,桂阳县教育局将招聘公告发布到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湘南学院等高等院校的就业信息网站。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考务咨询
桂阳县教育局政工股:0735-4470107;
(二)举报投诉
桂阳县纪委组织部:0735-4470322;
桂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4469972;
桂阳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35-4470110。
附件: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阳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