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含教师)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含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2016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含教师)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及人数
(一)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考聘比为3:1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高于此合格线(含60分)的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教师岗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其他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及面试报到时间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方式
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要求
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按网络提示打印)、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和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其他事项
面试入围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12月22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面试人员于2016年12月27日(27日截止17:30时)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因取消面试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附件:
1. 自贡市2016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含教师)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排名.xls
2. 自贡市2016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含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及面试报到时间.xls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