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第三十六中学校面向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来我校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数学教师1名、中学物理教师1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或部属免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备中学教师资格。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定于2016年11月开始。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方式:请考生提前填写《报名登记表》,准备好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可通过邮寄或到我校的方式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荐书1份、《报名登记表》1份,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接受资格审查。自荐书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免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免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6日(9点—16点)。
面试地点:自贡市第三十六中学校。
请面试考生自行前往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四)签订协议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签约人员。拟聘用人选被聘用后,须在招聘单位服务8年及以上。拟聘用人选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五)体检及考察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和《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到自贡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并应履行违约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自贡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应履行违约责任。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体检合格人员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若因考生资格条件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自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院校、面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七)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7月10日后仍未取得相应学历的,不予聘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用人员(即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8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本简章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教育委员会、自贡市第三十六中学校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813-5803192刘老师:182813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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