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体育岗位为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技能测试,二个单项满分均为10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计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体育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直接进入技能测试考核),直接进入技能测试考核的,技能测试成绩即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形式及分值占比详见《计划》相关说明。满分为100分。“课堂教学”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按笔试成绩(体育岗位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综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由学校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在相应学校的校园网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在相应学校的校园网和海宁市教育网(www.zjhnedu.com)进行公布。
笔试、面试地点为各招聘学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告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等在海宁市教育网(www.zjhnedu.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和海宁市教育网(www.zjhnedu.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详见计划
监督电话:0573-87229920,0573-87215860
0573-87221223
海宁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