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宣城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教师(含专职辅导员),为保障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现代化的教育理念;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5月31日以前至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有年龄要求的,依此类推;
(五)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县以上人事(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的人员;2012年9月30日前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内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计划表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数 | 岗 位 条 件 | ||||
专业 | 政治面貌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备注 | ||
专业技术岗位(专职教师) | 3 | 汽车(车辆工程、交通工程、机械设计及自动化等) | 本科(学士)以上 | 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 | ||
2 | 建筑工程 | 本科(学士)以上 | ||||
2 | 会计 | 本科(学士)以上 | ||||
2 | 财务管理 | 本科(学士)以上 | ||||
3 | 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以上 | ||||
2 | 基础医学 | 本科(学士)以上 | ||||
3 | 护理 | 本科(学士)以上 | ||||
1 | 中医学 | 本科(学士)以上 | ||||
专业技术岗位(专职辅导员) | 2 | 不限 | 中共 党员 | 本科(学士)以上 | 35周岁 以下 |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宣城市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以下同)网站(http://www.xcrs.gov.cn)、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cvtc.edu.cn)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1日—6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地址:宣城市薰化路698号,市内可乘8路或10路公交车到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联系电话:0563-3395016)。
2、所需材料:凡是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在编人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在编在职的教师还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者还须所在党组织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如实填写《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承诺书,报名者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对材料逐一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须缴纳报名费45元/人。经资格审核合格,发放准考证。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方可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比例,方可开考,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因报名人数不足而被取消的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一日内到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职位,逾期不再受理。
(3)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若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按百分制计分法计分。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招聘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教材分析与处理(专职辅导员为相关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7月6日上午8:30——11:00。7月5日考生凭报名缴费收据、身份证到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招聘岗位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1)教师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应试人员临时抽签确定试讲课题和顺序,集中备课,依次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护理专业和汽车专业另加操作技能测试,时间为20分钟,分值各占50%)。
(2)专职辅导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费用80元/人。
3、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依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依笔试成绩客观题部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1、体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调阅考生的个人档案,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再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规定等额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规定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过程每个环节的结果都在宣城市人社局网(www.xcrs.gov.cn)、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天,其中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经市人社局审批后,由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公告》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令)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整个招聘过程由市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63-3026426
政策咨询电话:0563-3395016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