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内容
报考音体美教师岗位者按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它教师岗位按说课的方式进行。
2、确定签订协议人员
各岗位根据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员。同等条件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进行,特长生(有省级证书和专业证书)、优秀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确定为签订协议人员。
3、签订协议书
经确定的签订协议人员,必须和考核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等协议。协议中应注明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有毁约情形的,毁约方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政审
已签订协议的人员由考核聘用单位负责政审。其中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政审材料。
(五)体检
考核、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
凡考核、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中国.德昌”网站及考核聘用单位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至少6年(服务期限每少一年缴纳违约金壹万元),6年内不得提出调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服务期未满6年就辞聘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德昌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核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聘用各环节中需要公布的信息,在“中国.德昌” (网址:www.dechang.gov.cn)网站发布,招聘简章等信息同时还要在相关院校网站发布。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如果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五、纪律及监督
在考核聘用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聘用工作在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教科局和考核聘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5202717、 0834-5202716 ;德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0834-5286565。
监督电话:德昌县监察局 0834-520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