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洛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考核聘用甘洛中学高中教师的公告
宣讲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下午15:00
宣讲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三办公区107教室
(注明:2016年12月20日上午8:30,继续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三办公区107教室进行招聘)
为解决我县甘洛中学高中教师紧缺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甘洛中学高中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详见《2016年甘洛县公开考核聘用甘洛中学高中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2016年甘洛县公开考核聘用甘洛中学岗位表》要求的岗位条件。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得报考。
已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持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自愿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现场报名、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6年12月19日下午3:00—5:30四川师范大学。
2016年12月21日下午3:00—5:30西华师范大学。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学历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在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
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简章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