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
2、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及步骤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等信息于2012年8月17日在九华山管委会网站和OA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8月18日—23日。截止时间为23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九华山风景区经济社会发展处(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行政中心南楼211室,联系电话:0566—2821156,联系人:姜老师)。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者提供以下有效证件: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反映本人学历、水平、能力的自荐材料1份,二寸免冠照片2张,其中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持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填写资格审查表,报考者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报名费用:笔试费每人9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再交面试费每人80元。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须达3:1方可开考。
(四)考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学前教育综合知识(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语文、数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考命题范围和标准执行),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2012年8月27日上午8:30,考试地点:九华山中心学校。
2、面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音乐、舞蹈、美术基本功测试,面试时间:2012年8月28日上午8:00,面试地点:九华新区中心幼儿园。
3、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幼儿教师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考核通过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向社会公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九华山风景区教师待遇执行,由财政全额拨付。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缺额,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附件:
九华山风景区招聘幼儿教师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