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丰顺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编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任教。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
要求;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35周岁(含35周岁),计算日期截至2016年12月22日(应届毕业生不受报考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
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3),提供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同时附小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2日(共三天)。
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丰顺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53—6625761
4、领取面试准考证:2016年12月28日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