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吸纳高校优秀师范生,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6〕32号)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置专场,招聘符合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
一、招聘学科、名额和用人单位
中学教师招聘名额(共5名)
学科、名额 |
用人单位 |
数学1名 物理1名 |
林百欣中学 |
计算机1名 英语1名 |
翠英中学 |
信息技术1名 |
广二师龙湖附中 |
小学教师招聘名额(共35名)
学科、 名额 |
用 人 单 位 |
语文16名 |
丰华学校、金珠小学、丽日小学、绿茵小学、官一小学、锦泰小学、鸥上小学、渔下小学、七合小学、上头合小学、粼德小学、和美里金辉小学各1名;丹霞小学、金晖小学各2名。 |
数学10名 |
丽日小学、广兴小学、珠池小学、内充公小学、金涛小学、锦泰小学、辛厝寮小学、陈厝合小学、周厝塭小学、渔下小学各1名。 |
英语7名 |
辛厝寮小学、陈厝合小学、周厝塭小学、大衙德泽小学、西南小学各1名;龙湖小学2名。 |
体育1名 |
广兴小学 |
科学1名 |
金涛小学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学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小学教师
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参加招考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2、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