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教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228名)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0年11月26日至1998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为18-40周岁(即1975年11月26日至1998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可放宽至18-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26日至1998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七)2013年11月26日至2016年11月26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以按照2014年至2016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教育类岗位招聘。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存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2016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2014、2015年和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2016年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2016年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教师招聘公告(228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