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由溧水区教育局组织,委托南京市教育局统一命题,与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招聘笔试为统一场次。面试由溧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学科需求数。
(2)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南京市新教师招聘笔试统一考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1月2日上午,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在我区报名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17年2月底前登录溧水教育网查阅笔试成绩。本次笔试成绩只在2017年应聘时有效。
2.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将根据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要求,制定2017年溧水区新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方案,经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按区合并招聘的岗位,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并在溧水教育网适时发布。
(1)凡在我区参加2017年中小学新教师招考报名者(含在南京市其他区报考同时在我区登记者),由溧水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招聘计划,研究确定各学科笔试合格线。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学科(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溧水教育网上公布。
(2)面试采取说课(含问题答辩)或技能测试形式进行。说课(含问题答辩)、技能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于2017年3月底前在溧水教育网公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水教育网、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凡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一周以上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一)溧水区中小学新教师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培训班等。社会上如有针对本次考试开办的培训活动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单位无关。
(二)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有关报名表,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其中报考高中的考生须明确选择具体的报考学校;符合招聘条件第5、6条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学前教育的考生,在报名表报考学校栏必须明确填写以上各学科的岗位2;其他填写岗位1,岗位1包括城区和农村学校(园),岗位2指农村学校(园)。如被查实提供信息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的新教师,于2017年8月到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办理报到手续。
(四)根据溧委发〔2015〕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需求教师学校,所有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行选择用人单位。
(五)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区公开招聘的新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本公告由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57213271 (溧水区教育局人教科)025-56220022(联系人:范老师)
监督电话:025-57227317(溧水区人社局事管科)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