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用人单位参与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后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引进)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招聘(引进)资格。
(三)考试:考试采取面试(面试评审、试教)方式进行,各岗位统一面试标准,统一面试时间,统一面试地点。面试内容为招聘(引进)职位相关知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考试工作由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引进)人员报名情况适时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引进)职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如达不到1:3比例的由经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请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调整或确定进行面试,报考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职称及以上职位的不受报考比例限制。面试成绩以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每一报名点面试结束后,将从高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根据引进计划数与应聘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如末尾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将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2017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往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签定就业意向协议和《聘用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对在职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核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对未就业考生考核侧重于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核,重点审查考生个人档案、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考察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按照招聘职位条件要求考察时不能提供相应资格证书的(截止于2017年8月31日),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个人(学籍)档案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于2017年8月31日)。
5.不符合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的。
6.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七)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由“县委人才办”统一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编制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报考教育类职位的考生,若在试用期满时未取得相应职位专业《教师资格证》的,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转正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转正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在思南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福利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养老保险、住房等)按本县同岗位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合格的,符合《思南县引进人才试行办法(修订)》(思委〔2015〕1号)文件规定的,按规定兑现待遇。
(三)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级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大学本科急需紧缺人才,其配偶子女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居住,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免收一切费用;其配偶、子女有正式工作的,可随调随迁;未成年子女入学,可在本县内优先择校,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公开招聘(引进)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七、其他要求
(一)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信息均在思南县人民政府网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本实施方案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7229270(县委人才办)
0856-7229541(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0856-7224844(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6-7223111(县卫计局办公室)
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