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3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丽水市教育局直属8所学校招聘教师共35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 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2017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的人员;
3.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2017年应届毕业生,综合成绩在年段前35%或学科竞赛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4.户籍、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5周岁(1980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
3.本科学历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 研究生毕业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浙江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zjnu.edu.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2:00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25幢302教室
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综合成绩证明、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