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2016年高中教师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7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盐亭县2016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下列人员: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
(二)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手续;其他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具有本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
(六)四川省以外的免费师范生报考需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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