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温岭市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本科应届毕业生高考录取批次需为本科第一批)。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处分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
4.生源地为浙江省台州市(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本人户籍所在地);
5.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研究生放宽到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 2017年8月31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7年10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2017年浙江省温岭市教师招聘公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