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教师招聘条件(133名)
三、招聘条件
(一)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应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3.在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应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女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应届研究生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学科视同专业对口。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16年11月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教师招聘公告(133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