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幼儿园等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面向2017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在职在编教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校(园)级干部和教研员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一)教师岗位面向以下两类人员招聘:
1.全日制2017届毕业生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重点大学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
(3)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全国重点大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
(4)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
2.在职在编教师
(1)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
(2)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等荣誉称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才;
(4)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浙江省范围内教师;
(5)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杭州市范围内教师。
(二)校(园)级干部岗位面向以下四类人员招聘:
1.具有省级及以上功勋校(园)长、优秀校(园)长等荣誉称号和中学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的校(园)级干部。
2.具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和中学高级职称,任校(园)级干部职务两年及以上(任职时间计算到2017年7月底,下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的校(园)级干部。
3.杭州市范围内具有杭州市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任校(园)级干部职务两年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的校(园)级干部。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4.杭州市区范围内具有杭州市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任幼儿园园区主任职务三年或园级干部职务一年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的幼儿园中层及以上干部。
(三)教研员岗位面向以下四类人员招聘:
1.具有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和中学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
2.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全国优秀教师、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和中学高级职称,任教研员(含兼职)一年及以上或任学校教学管理相关职务三年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
3.杭州市区内具有杭州市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和中学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的在职教研员。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或在职教研员、科研员。
二、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请填写《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连同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的电子文本发至邮箱963374159@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考生类别(在职在编或应届)+报考岗位;邮件附件2个,其中一个为“报名登记表”,另一个为“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的电子文本”的压缩包。
咨询电话(联系人):87703431(詹老师),87702530(郑老师);工作日期间均可。
三、其它
(一)引进的优秀教师,按《关于印发滨江区优秀教师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办〔2015〕25号)相关规定落实待遇。
(二)本公告张挂期间有效。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16年9月22日
附件1: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