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用说课与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的课程,说课顺序现场抽签确定,备课30分钟,每人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课采用百分制,取评委打分的平均分计入总分,作为每位考生的面试分数,按照每个学科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学科引进教师人数,等额确定拟引进教师人选(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引进岗位数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其他拟引进教师面试成绩的最低分,不予引进)。报考“引进蒙授生”职位的考生,须用蒙古语面试。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须用汉语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11月22日--2016年11月24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
(六)体检
拟引进人员体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由旗教育局、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因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报考人员应在体检结束后15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而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引进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阿鲁科尔沁旗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聘用和管理
1.公示期满后,按同一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选岗位。
2.有违法违纪、伪造证件或档案及舞弊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并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办理转正定级。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在试用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此次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4.聘用后不按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工作有关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在引进工作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执行签字、存档、备案制度。
(三)对引进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
(一)本方案由旗教育局负责解释,实施本方案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和阿鲁科尔沁旗教育信息网。
(二)公示期间在旗教育局设立咨询举报电话:0476-7235729
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