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启聪学校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1:学前康复教师(专业技术人员)4人,从事智障幼儿、听障幼儿康复教育教学等工作。
岗位2:语文教师(专业技术人员)2人,从事听障、视障学生的语文学科课程教学等工作。
岗位3:数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1人,从事视障学生的数学学科课程教学等工作。
岗位4:酒店管理专业教师(专业技术人员)1人,从事智障中职生酒店服务专业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菜点与酒水、酒店英语、形体训练、酒店财务管理、会议服务与管理、康乐服务与管理、酒店实用英语等课程的教学等工作。
岗位5: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教师(专业技术人员)2人,从事听障、智障中职生烹饪专业烹饪工艺、面点工艺、中国饮食文化概论、烹饪营养卫生学、食品雕刻、厨房管理等课程教学等工作。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前康复教师: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学前教育专业、特殊教育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时间)。
2.语文教师: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时间)。
3.数学教师: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数学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时间)。
4.酒店管理专业教师: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酒店管理专业、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等相关专业毕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时间)。
5.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教师: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烹饪与营养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等相关专业毕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时间)。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8日。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启聪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2号,联系电话:83820401,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邮寄资料进行报名,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须提供)、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资料邮寄至我校,逾期不受理。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不符合条件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考务工作。
1、考试工作由市启聪学校、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考试的试题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委托市考试中心或政府人社部门认同的有资质的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3、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考官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派员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
4、考试组织实施中,接受市人社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笔试。
时间:待定。
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报考人员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科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说课。
说课前30分钟抽签确定说课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说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说课。说课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说课总分为10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说课成绩,面试、说课结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试、说课成绩。
(五)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说课成绩按4:3:3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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