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比例开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3开考比例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按1:2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岗位调整情况将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教师招聘的公告(34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