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成绩(原始成绩)于2016年12月22日由报考者自行在http://bm.e21cn.com上查询。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信息均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l.lsz.gov.cn/)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木里县人社局、木里县教科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逐轮淘汰方式。即:先进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按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聘用名额的4倍人数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并列的可一并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再按聘用名额的2倍人数进行面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排名并列的可一并参加面试)。最后,再按专业科目成绩和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岗位排名和进入专业科目笔试人员名单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l.lsz.gov.cn/)上公示。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二)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由木里县教科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初中教师: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小学教师:小学语文、数学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幼儿教师: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1、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专业科目笔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专业科目笔试)。
如出现专业科目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所有高于或等于教育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教育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者平均分的70%)的人员均可进入专业科目笔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均进入专业科目笔试。
入闱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专业科目笔试资格审查:
(1)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科目未出现补考)、《学位证》(本科以上毕业生)、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考岗位专业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上登记的专业必须对口!!!)。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考生,还必须现场出具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下发的书面辞职文件(或解聘文件),时间为资格复审之前,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录聘资格。
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笔试资格。
2、专业科目笔试的时间地点。专业科目笔试的地点定在木里县,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报考者凭《专业科目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3、专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且已缴费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领取《准考证》,不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4、逾期未报名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5. 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加分时应携带有关材料到木里县教科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木里县教科局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加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l.lsz.gov.cn/上发布)。
(1)少数民族,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三)面试
面试由木里县科教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通过说课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1、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待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示后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顺序:进入面试人员持《说课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说课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再按说课顺序提前抽取说课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说课。
4、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者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并列,则按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拟聘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说课的考生总成绩平均分的70%,且面试分不低于60分)。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后三天内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