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3、报考者须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通过资格初审后缴纳考务费60元: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沁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请通过沁阳市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
(4)报考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的,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沁阳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下派到沁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沁阳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止2016年10月在岗、连续任职3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沁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沁阳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拟参加定向招聘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5)报考面向驻沁阳市现役军人随军家属(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招聘岗位的,须提供沁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的证明。
4、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最低比例为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递减拟聘岗位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因递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11月1日到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到或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考务费。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6年11月1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核对笔试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由工作人员进行校正。笔试准考证保留至体检结束。
6、其他事项:
①报名同时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报考者务必本人前来;
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修改报考岗位;
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