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8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8名,其中:高学历人才类20名;综合类47名;医疗卫生类71名;教育类30名。(详见附件1《沁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各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等要求。具体以《岗位表》所列条件为准,其中:年龄=2016-出生年份;
3、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4、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经历,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4、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3、报考者须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通过资格初审后缴纳考务费60元: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沁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请通过沁阳市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
(4)报考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的,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沁阳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下派到沁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沁阳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止2016年10月在岗、连续任职3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沁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沁阳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拟参加定向招聘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5)报考面向驻沁阳市现役军人随军家属(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招聘岗位的,须提供沁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的证明。
4、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最低比例为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递减拟聘岗位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因递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11月1日到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到或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考务费。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6年11月1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核对笔试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由工作人员进行校正。笔试准考证保留至体检结束。
6、其他事项:
①报名同时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报考者务必本人前来;
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修改报考岗位;
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发布的时间为准。
笔试按类别分三套试题,每套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高学历人才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2)医疗卫生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
(3)教育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并辅以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沁阳市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