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其中报考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2012055)岗位的考生,笔试合成成绩只要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 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祁门县人社局事业科(0559-4506801)。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 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 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 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 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 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 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办理面试缴费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除报考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2012055)岗位的考生,笔试合成成绩只要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及以上(含加2分达50分),均可进入面试外,其他各岗位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
1、县教育局各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当场抽取课题进行备课(40分钟),说课(30分钟),由面试考官组评分,并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成绩。
2、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的面试采取试 镜试播、答辩、普通话测试(三项均按100分设置评分要素)等方式进行,面试后按答辩成绩10%、普通话测试30%、试镜试播60%合成考生面试成绩。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普通话水平以及试镜效果等。
3、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三)有关事项: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相关信息在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到县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4506801)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概由本人负责。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注:县广电台播音主持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
笔试合成成绩根据考生考试科目成绩所占比例确定。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按4:6的比例计算出笔试合成成绩;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的按5:5的比例计算出笔试合成成绩。
县教育局所属单位各招聘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县广电台播音主持岗位考试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其他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在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县教育局所属单位各招聘岗位先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再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计生委所属单位各招聘岗位、县卫生局所属各招聘岗位〈不含县合管中心2012022、2012023、2012024岗位〉、县人社局医疗保险中心2012074岗位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其他各招聘岗位〈含县合管中心2012022、2012023、2012024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如按以上方法成绩仍然相同的,再采取加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 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考 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 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十、签约聘用
对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祁门政务信息网、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黄山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 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 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 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 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 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9-4506801(县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4512803(县纪检委监察局)
中共祁门县委组织部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